甲、乙两人去江边钓鱼,甲钓了7条,乙钓了11 条。中午来了一位客人,甲、乙两人把钓的鱼平均分成3份烹饪,每人一份。餐后,客人付了6 元给甲、乙两人。问甲、乙两人各应分得多少元? |
解:每条鱼的价格:6÷[(7+11)÷3]=1(元) 甲分得:1×(7 - 6) =1(元) 乙分得:1 ×(11- 6) =5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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